2.学区内购房户:学位申请人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(或房产证)原件(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行章);已取得入学当年8月31日(含)前的入伙通知书但尚未管理产权证的, (二)《深圳市社会保障卡》质料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、少年申请学位, 2.《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存案表》,出具房产打点部分存案的《购房合同》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(2-3张即可),且有效期到2025年12月31日(含)之后,租赁凭证初始发证日期与起租日期不相符时,学位申请人必需提供《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(住宅)》(红本)。

按“购单位自建房”填写。

将由教育行政部分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布置, 3.学区内租房户